钱氏不会做事,所以放下书抱了她就去找小钱氏。
本是想让小钱氏带好自己的孩子,却见她正拎着斧头满头大汗的劈柴。
庄先生会被白地主请来这么一个山村里来教书,家里自然不多富贵,其实,他也是这么穷过来的。
记忆中,他母亲就是这么带他的,所以庄先生犹豫了一下,没有叫小钱氏,转身又把满宝给抱了回去,就让她坐在门槛上。
好在这孩子也乖,她就坐在门槛上,不哭不闹,给东西就吃,见学生们朗朗读书,她也跟着喔喔的自己说话。
后来,她说的第一个词就是「先生」,庄先生坚持这个说法。
这孩子是真的很聪明,一岁多的小孩刚会说话,她就跟着学生们一起读「天地玄黄……」
他教的学生,最小的也有六岁了,读上十遍,记住了,转天就又给忘了,偏这孩子的小脑袋记得很清楚。
当然,她也只会嚷,并不认得字。
所以庄先生就抄了一本千字文送给她。
后来,庄先生就更喜欢她了,因为他发现,满宝不仅背书背得快,称得上是过耳不忘,字也认得快。
对着过上几遍,她就能记住那个字了。
这样聪慧,可爱,又善良的孩子,怎么就不是男孩呢?
庄先生不止一次的惋惜。
然后他会忍不住教她,教她认字,教她道理,还特意找了一些书练字,然后把稿子送给她,让她收藏。
收她为徒的话虽是突然出口的,但这心思却不是一天两天了,只是因为她是个女孩,所以犹豫而已。
其实他也不过是个被府学退学的书生而已,学识到底有限,又何必太过介意那些虚名呢?
难道真要像她口中的坏爹一样沽名钓誉吗?
庄先生更加用力的揉了揉满宝的脑袋,下定决心道:「你现在就去找你大嫂吧,让你父母选个好日子带你上门来。」
满宝稀里糊涂的走了。